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之一,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加强实验仪器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 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确保实验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满足素质教育及社会服务的需要。学院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落实监管措施。
2. 建好仪器设备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凡固定资产均建立使用卡,每年年底要在院主管领导的监管下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账、物、卡三对口。
3. 主要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的指导。
4. 凡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有一定的维护、保养知识。学生和批准使用的其他人,必须在教师指导下使用。精密、贵重、稀缺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指定专人掌握和指导使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阅。
5. 有关师生员工,在实验前应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善,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要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习惯,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后应进行擦洗、校验、整理等工作。
6. 加强仪器设备的检修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定期校验,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无法修理的机器及配件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结合教学大纲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7. 仪器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爆、避磁、防锈、防腐蚀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8. 仪器设备外借,应按分工范围,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及时回收,杜绝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仪器外借。外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发生其它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并迅速追查原因,作好原始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9.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有专人在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1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实验中心所有。
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