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招委发〔2021〕34号)、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甘农大研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等实际,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考试录取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三、疫情防控工作
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甘农大研发〔2022〕20号)中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复试(考核)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演练,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确保考生和复试(考核)工作人员的安全;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等防控条件准备;做好医用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发现考生或涉考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按顺序整理材料,并提交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报名资格审查前须缴纳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提交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只能资格审查一个报名号),为避免考生不必要的流动,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全部采用线上(网上确认)方式进行。考生于2022年5月1日-3日,将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发送至学院指定的邮箱(1311191786@QQ.com)。普通招考考生现场复试时向学院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委派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组织初试、复试;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于2022年5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根据考生人数组织普通招考考生的初试笔试工作。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的时间与地点
2022年5月22日下午14:00开始,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教室:4号教学楼502,候考教室:4号教学楼503。
2.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面试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1)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学术水平考查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共计100分,其中,学术水平考查60分(考官考核50分,科研成果1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4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① 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以及考生的学科背景、科研业绩、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等。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思路等。
② 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复试考查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保管、印制、评卷等工作参照《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甘农大研发〔2021〕51号)执行。
3.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畅通。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4.录取
(1)学科(学院)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择优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不达标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实行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个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
(4)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我院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1-7632526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