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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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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
第一条
、服务群众,锻炼自我,提高素质,培养才干

二.组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受校团委,院分团委领导、监督。
第三条、志愿参加本组织学院的学生,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队队员。
第四条、队员有退队自由,退队后本学年度内不能再入队。
第五条、全体队员必须维护本组织的形象、声誉,在活动中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对损坏本组织形象,破坏本组织声誉的队员予以开除出队的处分。
第七条、队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动;负责人受全体队员监督。
第八条、每次活动必须进行队员考勤工作,开展活动时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对志愿者时间进行扣除。
第九条、每位成员每学期必须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10小时以上。
第十条、每次活动后,组长必须交活动情况总结;学年结束,队长必须向分团委递交年度活动情况总结。

三.活动方式
第十一条、以培训的形式进行必要的技能辅导。
第十二条、活动内容主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种活动等。

四.奖罚措施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结束后,把表现突出的队员的名单送交分团委实践部存档,并在年度评出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对表现积极的队员,在综合测评中进行适当加分。

五.工具、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十五条、必须做好工具的维护和财务的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本组织所用工具、资金由院团委提供。

第十七条、本组织所用工具、资金受院团委监督。

附:本章程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由院团委成立大队,各班志愿者组成小队,队长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各班小队隶属于院大队。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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