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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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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和比例

1、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身心素质测评、技能测评四个方面组成。

2、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20%,智育素质测评占55%,身心素质测评占10%,技能测评占15%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20%+智育素质测评分*55%+身心素质测评分*10%+技能测评分*15%

(三)班级测评小组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班主任1人(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各1人;普通同学代表5人。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召开班会以无记名方式开展民主选举,分别选举产生普通同学代表。

(四)班级小组评分、班主任评分、奖励分和扣分按百分制计,评分结束后由测评小组按公式给出的比例计算出个人综测成绩;班级测评小组评分、班主任评分应按下列各项细则给出的评分标准公正、公平地评出每名同学的分数,但每项内容基准分不得低于70分或高于100分,凡打分低于70分或高于100分为无效分数,分数按有效分数平均计算;班级测评小组7名成员评出的分数,去除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按其他5人的分数平均算出该项内容得分;奖励分和扣分项按以下细则中给出的量化标准执行。

(五)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及各项内容分数的计算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由班级小组评分、班主任评分、奖励分和扣分四个部分构成。

2)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70%+班主任评分*20%+(奖励分-扣分)*10%(思想素质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3)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和班主任评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平均分算出后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得出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和班主任评分。

①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表现15%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制任何有损国尊严和荣誉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95分——100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无损害祖国尊严和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能按要求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5——94
   C、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有无故缺席现象。 75——84
   D、有损害祖国尊严和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有抵触行为。 70——74

②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养成:15%

A、有坚定的共产主义道德信念,有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品德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95分——100
    B、品德纯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能做到言行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生活习惯良好,讲文明、讲卫生。85——94

C、基本做到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实事求是,讲文明,讲卫生。75——84

D、语言粗鲁,行为不羁,不团结同学,不实事求是,个人生活习惯不文明70——74

③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5%

A、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95分——100

B、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85——94

C、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基本能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75——84

D、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无视学校和院内规章制度,有违纪行为出现。70——74

④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30%

A、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为集体建设献计献策,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能作为志愿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团、学生组织及辅导员、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95分——100

B、能较好地做到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85——94

C、偶有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的现象。75——84

D、不珍惜集体荣誉,不爱护公共财物,并时有损害集体形象有行为。70——74

⑤学习态度和劳动观念:15%

A、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听课,全年无旷课现象;劳动观念强,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院内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能够长期主动打扫宿舍及教室和实验室卫生。95分——100

B、学习较认真,刻苦钻研,认真听课,全年无旷课现象。 能参加各项义务劳动,经常打扫宿舍卫生。85——94

C、学习较认真,不遵守课堂纪律,偶有迟到、早退现象。偶尔出现不参加义务劳动情况,宿舍卫生长期不能得到清理。75——84

D、学习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或受过此类纪律处分者。 从不参加义务劳动。70——74

(4)奖励分标准

①凡获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加100分;获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表彰的其它先进个人,加80分;荣获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加40分。

②凡获得校级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加60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加60分,获校级其它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0分,获先进集体奖的其成员均加20分 (包括先进党支部、团支部、校级文明宿舍),以团委社团部名义下发的各种荣誉称号按相关规定加分;其它个人所获得的各类社团的荣誉称号均不加分;

③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或在抵制各种突发危害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并受到有关方面表扬者加60分。

④在一个考评学年内卫生检查评比中评为校级先进集体的,集体成员每人加20分,评为院级先进集体的,集体成员每人加10分。

5)扣分标准

①考试作弊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取消考评年度各种评优资格并扣减50分。

②在一学年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减10分,受记过以下处分者减40分,可累加。

③有损坏公物、破坏公共秩序、卫生行为者,一次减20分,可累加。

④一学年学校卫生检查评比过程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集体,集体成员每人减10分,宿舍舍长减20分,可累加。

⑤学校或院召开有关重要会议,迟到早退者一次减10分,无故缺席者一次减20分(事先请假者除外),可累加。

学生旷课、集体活动缺勤,每旷课一次扣10分, 旷课总扣分=旷课次数*每次旷课所扣分*测评系数;集体活动每缺勤一次扣十分,集体活动缺勤总扣分=集体活动缺勤次数*每集体活动缺勤所扣分*测评系数。

⑦以上各项减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比普通学生多减10分。

在各班级内表现极差的学生,可由团支部、班委会向辅导员、班主任建议减分。

2、智育素质测评

1)智育素质测评以学生在考核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和课程学分为计算依据。

2)智育素质测评分=【∑(课程成绩*该课学分)】/(∑课程学分)。

3)学生在考核学年所修课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4)课程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分制)记分的,分别折算9585756555分纳入测评

5)若有补考课程,补考合格以60分计;补考不合格以不合格分数计。

6)旷考、考试违纪作弊,该课程以0分计

7)重修的课程成绩、免修的课程成绩不再纳入学年的测评。

8)补修的课程成绩纳入学年的测评。

9)缓考安排在学期开学与补考同时进行的,课程纳入学年的测评;缓考安排在与下一级学生同时考试的,课程成绩纳入下学年的测评。

3、身心素质测评

1)身心素质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奖励分和扣分三个部分组成。

2)身心素质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80%+(奖励分-扣分)*10%(身心素质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3)班级测评小组评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议,平均分算出后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得出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和班主任评分。

①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情况。30%

A、参加文艺、体育活动的态度和目标明确,能积极主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在各项文体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95分——100

B、参加文艺、体育活动的态度和目标明确,能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文艺、体育活动。85——94

C、参加文艺、体育活动的态度和目标明确,但主动性不够,偶尔有不参加校内文艺、体育活动情况的出现。75——84

D、参加文艺、体育活动的态度和目标不明确,不能主动作为参与者投入到文艺、体育活动和文体比赛中。70——74

②晨练出勤率及情况。20%

A、按时积极进行晨练,无迟到、旷操现象,在学校组织的广播操比赛中表现优异。95分——100

B、按时积极进行晨练,无迟到、旷操现象。85——94

C、按时积极进行晨练,偶尔有迟到、旷操现象。75——84

D、不能按时积极进行晨练,经常有迟到、旷操现象。70——74

③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情况。20%

A、积极主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突出的体育特长。并且能利用自身优势感染和带动他人参加体育锻炼。95分——100

B、积极主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85——94

C、积极主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但没有体育特长。75——84

D、不能够积极主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70——74

④心理和身体素质;30%

建议此项评分由班级给出。

(4)奖励分标准

①凡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由高到低各加20分,10分,5分。

②凡获得校级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 10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由高到低各加10分,5分,3分。

③凡获得院级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由高到低各加5分,3分,2分。

 ④凡在全国高校运动会上获前三名或打破校级、省级及以上运动会记录者加50分。

关于个人体育方面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可累加,例如同一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以上全部可以累加。

5)扣分标准

①早操抽查过程中,旷操一次扣10分。一学期累计达10次以上(包括10次)者取消考评年度各种评优资格。旷操总扣分=旷操次数*每次旷操所扣分*测评系数。

4、技能测评

1)技能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

2)技能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80%+(奖励分—扣分)*20%(技能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3)班级测班次小组评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①专业和职业技能15%

A、对所学专业有较深入的了解,熟练掌握专业所需的技能。95分——100

B、对所学专业有较好的了解,具备一定专业所需技能。85——94

C、能较好掌握所学专业和技能。75——84

D、不能够掌握本专业和专业所需各项技能。70——74

②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20%

A、通过了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能熟练应用英语和计算机。90——100

B、未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但能熟练应用英语和计算机。80——89

C、不能熟练应用英语和计算机。70——79

③社会实践和实务操作能力15%

A、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较好完成各项课程实验,实验课成绩优异。90——100

B、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有实践论文,能够完成课程实验。80——89

C、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但未完成实践论文,实验课完成情况不好。70——79

④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15%

A、能利用所学专业和技能进行科技设计,具备一定创新研究能力,在科技竞赛中表现优异。95分——100

B、能利用所学专业和技能进行科技设计,能积极参加各项科研活动。85——94

C、能利用所学专业和技能进行科研工作。75——84

D、未参加过任何科学研究活动。70——74

⑤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20%

A、人际关系和谐,自我认识清晰,管理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主持或策划过大型文体活动。

B、人际关系和谐,自我认识清晰,管理能力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C、人际关系和谐,自我认识清晰,有一定管理组织能力。

D、不能很好处理与他人关系,经常与他人产生矛盾。

⑥职业生涯规划和素质拓展能力15%

A、对职业生涯规划认识清晰,进行过详细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参加这校级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有较强的素质拓展能力,团队合作和协调沟通能力突出,意志坚强,自信心强、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挑战自身极限。95分——100

B、对职业生涯规划认识清晰,进行过详细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有较强的素质拓展能力,意志坚强,自信心强,敢于承担责任。85——94

C、对职业生涯规划认识清晰,进行过详细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有一定的素质拓展能力,意志坚强,自信心强。75——84

D、对职业生涯规划有一定认识,但未进行过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有一定的素质拓展能力,但意志自信心不强。70——74

4)奖励分标准

①在一个考评学年内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者加50分,成绩优秀者加60分,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者加60分,六级成绩优秀者加70分;计算机水平测试:通过国家三级者加40分,通过国家二级者加30分,通过省二级者加20分。在一个考评年度内同时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者可累积加分。但同时通过外语四级、六级或通过并成绩优秀者只取最高分。

②在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国家级80分、省级60分、校级40分。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或调查报告)和各类学习竞赛个人一等奖加4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由高到低各加20分、10分、5分。

④获得院系级社会实践和各类学习竞赛,个人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由高到低各加10分、5分、3分。

⑤凡在校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或报刊上发表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者,每篇加分值为: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在校报、学生工作简报等发表稿件者加5分;在黄河风和院网站上发表文章者加3分。

⑥获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认证、操作技能认证者,如驾驶证、导游证、普通话证等持相关证书加10分。

⑦校学生会主席、常委、院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者加40分。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院学生会党支部学生委员、各种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者加30分。校学生会副部长,院学生会部长,团总支委员、各种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各班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者加10分。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院学生会副部长、各学生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宿舍舍长、各班班委、团支部成员,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者加5分。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团总支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者加5分。学生干部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只按最高分加分。

注:以上各项加分只取同一奖项最高分值,不累加。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证书上有团委盖章的按相关活动级别加分,否则不加分。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级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院党总支书记

组员:院主管教学副院长、院辅导员、各综合测评班班主任、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代表12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各班要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准则认真做好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工作。

(二)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向全院学生宣传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负责解释和处理测评当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各班成立综合测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做好测评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审核上报综合测评结果。

(三)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要将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向全院公示,征求多方意见;测评结果也要向全院公示。

(四)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要根据学院安排布置本班综合测评工作;收集综合测评所需的各类材料,做好数据测算工作;审核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奖励分、扣分;审定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做好综合素质测评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操作程序

(一)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四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并向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供奖励分原始依据。

(二)班级测评小组和班主任评议。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指标体系和成绩计算方法,结合平时考核和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测评小组和班主任对全班学生进行评议打分,测算出每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和智育素质测评分,排出全班名次。

(三)公示测评结果。班级测评小组经过测算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含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身心素质测评、技能测评四个单项分数和测评总分以及全班名次)向全班进行公示,征求学生反馈意见。学生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对测评结果若有疑问,向本班测评小组提出。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后,确有错漏者,予以更正,并在第一次公示期结束后进行二次公示和三次公示。

(四)上报审批与备案。班级公示综合测评结果无异议后,班级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学院测评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和存档备案。

四、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2013年9月开始执行。

   http://spkx.gsau.edu.cn/Files/11食科2.xls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