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5号)文件精神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本院复试录取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韩舜愈
副组长: 王卫红
成 员: 毕阳 李永才 张珍 张盛贵 余群力 杨富民 贠建民 梁琪 王婧 张丽
张卫兵 文鹏程 赵风云 张玉斌 杨学山 张忠 张波 师希雄 魏娟 宗元元
二、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面试与外语测试工作小组
面试小组: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操作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参加人员: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地点:学院会议室、研究生教室
参加复试考生专业: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动物性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外语测试小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参加人员: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地点:葡萄酒研发中心评酒室
参加复试考生专业: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动物性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三、复试安排
1. 3月28日上午资格审查(地点:工学楼311要求见附件)。
2. 3月28日下午2:00进行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 3月28日晚上7:30--9:30进行专业课考试(科目见附件,地点:另行通知)。
4. 3月29日上午体检;下午2:00-4:00同等学力加试(高职高专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生需参加,地点:工学楼304,科目见附件)。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0%+复试成绩×4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0%+复试成绩×4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2.录取
(1)我院将按照学科招生名额(学硕24名,专硕40名)以及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分批次进行录取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2)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不调入学校的考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须签定定向就业协议。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课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不及格者;
②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监督电话:研究生院(0931-763177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7631201
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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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 |
材料2 |
名称 |
要求 |
出具单位 |
名称 |
要求 |
应届毕业生 |
成绩单 |
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A4纸) |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 |
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
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A4纸) |
介绍信 |
原件(A4纸) |
政治审查表 |
原件 |
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填写并盖章 |
往届毕业生 |
学历证书 |
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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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 |
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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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表 |
原件 |
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或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 |
附件2:专业课考试及加试科目
表1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食品科学 |
食品风味化学 |
食品工程 |
食品机械 |
农产品加工 及贮藏工程 |
食品微生物学 |
动物性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工艺学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食品微生物学 |
表2 加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动物性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分析 |
食品微生物学 |
营养与食品 卫生学 |
食品分析 |
食品微生物学 |
食品科学 |
食品微生物学 |
食品营养学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
园产品加工学 |
畜产品加工学 |
食品工程 |
食品微生物学 |
食品营养学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食品营养学 |
食品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