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4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科(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可多个),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疫情防控
1.学院严格执行甘肃省及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审核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及现场复试考生的健康状况。
2.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填报、提交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14天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出行码),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参加复试。考生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后应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聚集。考生在复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学院安排。如因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导致学院复试出现变化,招生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及时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主页。
3.学院根据场地空间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加强复试现场秩序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健康安全。做好复试期间疑似隔离防护应对,建立与定点医院接洽对接急救通道,做好医疗应急准备,确保突发急诊及时救治。
4. 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5.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学院应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及时按规定将当事教师和考生送至定点医院就医。陪护人员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复试场所应提前准备医用口罩、额温枪、医用酒精、消毒洗手液等必需物资,做好消毒和通风。按照《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和消毒操作规范,做好复试相关区域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7.学院及时关注复试期间甘肃省及兰州市和我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应急措施。
三、复试基本要求
凡是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食品加工与安全(45个招生指标)四个专业考生,分别参加相应的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面试与加试,考生需提供近14天的通信行程卡及健康出行绿码,在面试与考试期间佩戴口罩。
2. 资格审查
时间:3月25日晚上7:30-10:30(校内考生)、3月26日上午8:00-9:00(校外考生)资格审查。
地点:研究生教室(工科楼301)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3. 面试
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操作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题库抽题考试与提问,分值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3月26日上午9:00进行面试
第一面试小组: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操作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地点:学院会议室(工科楼304)
参加考生专业: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食品加工与安全(部分)
第二面试小组: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操作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地点:学院研究生教室(工科楼301)
外语测试小组: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
考核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地点:葡萄酒品酒室
4.笔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
复试专业课考试时间:3月26日晚上7:30-9:30进行专业课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科目如下:
食品科学专业:食品微生物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食品微生物学;
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微生物学;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专业:食品机械
加试专业课考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加试(高职高专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参加)。地点:另行通知。科目如下:
食品科学专业:①食品分析,②食品营养学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①园产品加工学,②畜产品加工学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①食品营养学 ②食品生物化学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专业:①食品微生物学 ② 食品营养学
5. 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现场复试的考生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调剂
1.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我校设置为18个小时。
3.调剂专业 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与录取
1. 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畅通。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4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0%+复试成绩×4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2.录取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1-763252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3.25